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青少年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应牢固树立诚信做人、诚信做事的观念和品德。
一是树立社会个人诚信形象:明理诚信,严守公民道德;实事求是,形成良好校风校纪;真诚待人,恪守承诺;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做一个有知识、有道德、守法律的小公民。
二是树立家庭个人诚信形象: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不做“小皇帝”、“小公主”;俭朴生活,合理消费;自己的事自己做,为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言行一致,勇于担当。
三是树立学校个人诚信形象:热爱学校和班级、热爱老师和同学;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隐瞒自己和他人的错误,有错就改;说实话,做实事,言必信,行必果;不贪便宜,明辨是非;为人诚实,讲信用,重信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不断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做一个对同学有帮助、对班级有益、对学校有贡献的人。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培养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情操,提升了全校师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营造了讲道德、讲诚信的良好氛围,切实推进了学校诚信建设和诚信教育的快速发展,为召陵区诚信体系的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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