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利用中心城区边角空地、道边石以上等区域,设置夜市及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摊点。截止目前,有序开放沿街餐饮门店 124 户;夜市摊点 4 个。
二是监督夜市摊点及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做到“六规范、 一承诺”。即经营时间规范、经营区域规范、经营设施规范、环境卫生规范、守法文明经营规范。商户自觉签订《商户承诺书》,填写《商户申请表》,严格按照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地点、时间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实行守规经营,违规退出。
三是设立夜间坐席值班制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每天排查商户燃气使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规范夜市经营交通秩序,避免出现拥堵、踩踏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