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城市发展服务中心规范夏季夜市摊点及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

发布时间:2023-06-02 14:04:12|来源:原创|专栏:信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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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科学利用中心城区边角空地、道边石以上等区域,设置夜市及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摊点。截止目前,有序开放沿街餐饮门店 124 ;夜市摊点 4 个。
二是监督夜市摊点及沿街餐饮门店外摆经营做到“六规范、 一承诺”。即经营时间规范、经营区域规范、经营设施规范、环境卫生规范、守法文明经营规范。商户自觉签订《商户承诺书》,填写《商户申请表》,严格按照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地点、时间开展经营活动主动接受城市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实行守规经营,违规退出。
三是设立夜间坐席值班制度,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每天排查商户燃气使用、消防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规范夜市经营交通秩序,避免出现拥堵、踩踏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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